ST高鸿(000851)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发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、裁定状况的最新进展。其间,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金融告贷合同纠纷,被判定在收效后十日内归还告贷本金1.77亿元,并付出548万元相关利息和费用。
该案子由贵阳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提起,触及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三家公司。判定要求,除上述归还金钱外,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还需付出违约金88.55万元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。此外,其他被告公司对相关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,案子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96.41万元由一切被告一起承当。
公告指出,该案子的后续影响尚存不确定性,现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赢利的详细影响尚无法评价。一起,公司发表的其他诉讼案子暂无重大进展。